· 留有6個月以上有效期的護照
· 申請人簽字的填寫完整的簽證申請表
· 兩張六個月以內的護照照片尺寸的照片
· 居民身份證 (原件及復印件)
· 往返機票訂單。
· 單位介紹信或學生的學校證明信,內容包括姓名、職務、任職期限、旅費出處、是否準假。 信函須有信頭、負責人簽署、蓋章、聯系地址及電話。(原件)
· 親屬關系公證或戶口簿,邀請子女需提交出生證。 (原件)
· 如果兒童是在父母以外的監(jiān)護人監(jiān)護下,需提供委托監(jiān)護公證書。(原件)
· 經公證的信函,說明父母一方同意子女隨同第三方旅行。(原件)
· 牙買加親屬出具的邀請函,須注明是否擔保申請人的住宿和往返費用。
· 財務狀況證明,如存款證明或存折。(原件及復印件)
· 申請人在牙買加的住宿詳細地址和聯系電話,或經確認的旅館預訂單。
· 邀請人所在的公司注冊證明復印件
· 邀請人的護照及工作許可證,或身份證(如果是牙籍)復印件